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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6年LED行业海外并购失败案例

三安光电并购GCS

2016年4月1日,三安光电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22,600万美元做为收购GCS 100%全部股权的唯一应付对价,包括所有已发生的并在外流通的普通股,为将所有现行在外流通的可转换债券进行转换而保留的将来要发行的股份,为现行流通在外的公司期权而保留的将来要发行的股份。

8月2日,三安光电发布公告称,本次收购事项未能获得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审批通过。根据协议约定,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GCS终止了签署的《合并协议和计划》,双方均不存在违约责任和承担违约费用。

鉴于双方均从事晶圆生产工艺的开发及制造,就合作达成共识,为实现双赢目的,双方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双方决定联合资源共同出资成立一家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消费电子与移动装置生产工艺,涵盖手机射频、滤波器、光通讯芯片、电源管理及新型技术开发等。

三安光电11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GCS Holdings,Inc.(以下简称“GCS”)为形成优势互补,结合各自产能与优势,以扩大营运规模、提升获利并强化企业竞争力为目的,决定成立合资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合同》。该合资公司名称暂定为厦门三安环宇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400万美元,其中三安集成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204万美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1%;GCS以货币资金出资196万美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49%。

德豪润达并购欧司朗光源业务

2016年7月30日,德豪润达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公告》称,德豪润达向欧司朗提交非约束性报价函后,双方就合作细节展开过多次深入的交流及谈判,但双方在业务经营、商务条件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经过认真评估,德豪润达认为本次资产收购难以达成期待的协同效应;鉴于此,公司决定放弃。德豪润达将继续寻求在照明行业的其它国际并购机会。

《公告》显示,德豪润达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标的是欧司朗的传统光源及LED光源资产。欧司朗是世界第二大光电半导体制造商,总部设在德国慕尼黑;其主要业务包括:传统灯泡及镇流器、LED光源、灯具业务、特种照明业务(包括汽车灯等)、光电半导体业务(包括LED芯片等)等等。本次欧司朗拟出售的资产是传统光源及LED光源的资产。

勤上光电投资飞利浦Lumileds

2016年1月25日,勤上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与天津知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上海自由贸易区设立上海知信勤上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通过上海知信勤上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GSC Target SPV,L.P,进而间接对飞利浦流明进行投资。

由于美国政府出于国家安全考虑,GSC Target SPV,L.P.收购飞利浦流明存在无法通过政府审批的实质性障碍,因此,GSC Target SPV,L.P.与交易对方经协商,将不再进行飞利浦流明的并购事宜,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将无法实施。公司为实施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支付的相关资金目前已经全额退还至公司账户。

飞乐音响收购欧司朗照明业务

2015年7月21日,飞乐音响发布公告称,拟向德国欧司朗(OSRAMLichtAG)发出非约束性函,飞乐音响及关联方或将通过一家新成立的特殊目的收购主体(SPV),期望收购德国欧司朗计划分拆的渠道业务。

据了解,德国欧司朗为全球第二大照明企业,其渠道业务主要包括CLB(传统照明及镇流器)与LL&S(LED灯及系统),拥有全球知名品牌OSRAM(欧司朗)与Sylvania(喜万年),及覆盖约150个国家的庞大销售渠道。

飞乐音响表示,德国欧司朗渠道业务与公司业务在全球市场拓展、大项目与渠道互补、供应链整合等众多方面存在高度协同性,这项收购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战略,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拓展,实现公司“品牌战略、国际战略和资本战略”三大战略。

2015年9月10日及2016年1月7日,飞乐音响分别发布了《拟向德国欧司朗(OSRAMLichtAG)收购其照明业务项目的进展公告》,但没有收购欧司朗照明业务实际性的进展。

金沙江财团并购飞利浦Lumileds

荷兰皇家飞利浦(Royal Philips NV)昨日公告表示,因招致美国监管部门的反对,公司已取消把照明配件部门控股股权出售给中国财团GO Scale Capital的计划。

飞利浦还表示,终止与GO Scale Capital的协议并不涉及分手费,也不会影响到分拆照明配件部门的进程。分拆属于“独立交易。”

飞利浦称,尽管公司做了大量工作试图打消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Committeeon Foreign Investmentinthe United States,简称CFIUS)的顾虑,但CFIUS仍否决了飞利浦拟出售旗下业务Lumileds 80.1%股权的交易。目前还不清楚CFIUS表达了何种担忧,该部门专门负责从国家安全角度审核与美国有关的国际交易。

事实上,自2015年3月31日,由金沙江GO Scale Capital牵头的中外资银团与荷兰皇家飞利浦公司达成“收购皇家飞利浦公司旗下Lumileds(LED与汽车照明)80.1%股份”协议以来,为完成交割,双方团队共同积极配合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等监管部门的审查。

在此次收购中,金沙江GO Scale Capital凭借强大的中国市场力量和产业基础、雄厚的财务实力,以及对半导体行业的深入了解,通过公平、公开的竞争在众多国际竞争者中脱颖而出。

但最终,此交易最终未能解除CFIUS的关于国家安全顾虑。双方均表示遗憾。

总结:从这些收购失败案例中看出,国家安全理由往往是中资不可抗拒的老梗。在小编看来,通过这次收购失败,最重要的启示就是: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国LED企业需要自身练好内功,根据企业自身的优劣势,研究好对策,再进行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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