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的救赎!多赢背后的领导力PK与推演
这篇小文是我2012年,应某杂志的约稿,一夜之间挥就而成。当时我对企业方吴长江及资本方阎焱两人的矛盾升级此事,我的理解是领导力的对决,其次我对其事件做了一次推演的思考。
我当时提出的解决方案是推举一位第三者管理者,比如当年创维推出的杨东文。只有第三者才能破局,是我的推断。
现在事情又出现了更大的危机,有必要翻出老文章给大家看看,有时间的话,再写一篇新的推演。
这是这次的资本方主角已经是王冬雷,而老吴不变。
曾经有人把管理的较高境界比喻成“水”,管理要像水一般清澈,但也要像水一样顺畅。这其中包含两个暗喻,一个则是“水至清则无鱼”,指的是管理要清澈,但也要讲究管理的“灰度”,凡事因人而异,因事而适当有法有度;一个则是“事无阻则心慌”,凡事必须要有个约束,不能过于失控,也不能太过于顺畅。一旦没有约束,再正直的管理者也会出现心灵滑坡的时候,一旦没有约束,权力就会过于集中,从而形成认为的集团分割。
在雷士事件中,流露于公众眼中的多半是原董事长吴长江、现任董事长阎焱的矛盾和对决,近期又出现了和君总裁李肃的身影,可以说,雷士风波的核心其实正是领导力的对决,何谓“领导力”?最直接的解释就是领导力即影响力;到底谁的影响力能够左右局面,赢得更多关键群体及规则的支持,谁就是最后的赢家。
然而,在整个利益结构中,其关键投资人主要有两类:资本方(阎焱为代表)、创始人方(吴长江为代表),至于占比很低的散户可以不考虑;但既得利益方还包括经销商群体(大多站在吴长江这边,有利益因素,也有情感因素)、散户群体(随业绩波动的股票收益,希望股票背后的企业发展更加稳定)、庞大的顾客群体(这个是隐性既得利益群,公司稳定才能带来稳定的产品品质和服务品质)。
因此,如果雷士风波最终只是吴长江和阎焱的对决,未免有点太过于局限。在研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案上,我们必须把利益群体都考虑进来,提出真正能产生“多赢”的思路和方案。既然目标为“多赢”,对于吴和阎两位主角而言,就必须考虑到尽可能多层面的既得利益阶层,在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以行动去影响他们,取得他们的认可和支持。而吴和阎两人之间,因为同为企业的投资人代表,更应该以诚信的态度以及合法合理的方式去对决,不论最终结果是怎样,如果两人还是雷士股东代表,两人必须事后言和,否则失败一方必须要退出雷士投资体系。
1、多赢的“有利”原则
很多人都会给雷士的未来下一个注,即期望结果多赢。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保障结果多赢呢?在前文提到,吴和阎对各利益阶层的领导力(影响力)将决定雷士风波的胜败;而实施影响力的关键,笔者认为必须遵循“有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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