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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劲爆】雷士照明为什么三次罢免吴长江?

   中国最大照明品牌之一的雷士照明,再次陷入了内斗的宫廷剧。对雷士而言,这不是吴长江与资本方的第一次争斗。事实上,自引入资本以来,如何处理股东之间、创始人之间、创始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之争,一直困扰着雷士,在中国资本市场上,连续三次遭到罢免的董事长和CEO恐怕只有吴长江一人了。

  一、吴长江三次被罢免回顾

  1998年,吴长江与其两位同学一起创办了雷士照明,吴长江出资45万元,占45%的股权;另两位创始股东杜刚和胡永宏分别出资27.5万元,合计占股55%。

  2005年,由于经营上的分歧,吴长江被迫让出全部股份,携8000万元出走雷士照明。随后,全体经销商力挺吴长江,要求他重掌雷士照明,这场风波最后以吴长江回归,而杜刚和胡永宏各拿8000万元离开雷士收场。

  而在2012年吴长江第二次被资本“逼宫”的风波中,近九成供应商因不满吴长江离开而停止供货,经销商也因此要求自立门户,以此支持吴长江回归。

  而在本次“吴王”风波中,吴长江曾设想,把经销商联合起来,成立一个公司,与雷士照明合并,成立一个大雷士,以此取得雷士照明的控股权。然而,此时的吴长江拥有雷士的股权,已被稀释至2.54%,从一个创始人逐渐成为打工者。股权不对等,权力必然不对等,吴长江、王冬雷这一对曾经亲密的战友最终成为仇敌。

  二、吴长江三次被罢免简析

  作为创始人,吴长江在雷士发展中功劳卓著,靠信和义带领着一众兄弟打出了光明前景;和经销商之间多年培养出来的经验,更让他迷信规则之外的东西。客观地说,江湖人治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人治是中国企业发展初期无法避免的治理手段,并且在人治上也较为容易获得成功。

  但在外来资本的眼中,吴长江多次任意妄为。王冬雷披露称,吴长江通过其控制的二级子公司,设计绕开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管,伙同其弟吴长勇非法侵占或挪用上市公司资金。吴长江甚至不经过董事会便将集团总部从惠州迁至重庆,获得当地政府2000万元优惠资金和土地又没有纳入上市公司。

  从资本的角度看,吴长江的上述做法显然不符合现代企业治理规范。回顾雷士历史,外来资方一直在为其治理问题而努力。企业创始人固守的经验主义和资本标榜的现代治理,这两种气质迥异的哲学,从摩擦到争斗,无疑活生生撕裂了雷士。以王冬雷为代表的董事们不满吴长江不守规矩,最终投资方与创业者的矛盾激化,才有了吴长江被罢免的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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