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义创新”阻碍中国LED产业的发展
德国媒体:“无意义创新”阻碍中国
德国《法兰克福汇报》12月15日文章,原题:无意义的创新,中国阻止国家创新奖励。在中国,在汽车后排座椅上安装一个手刹装置,就可申请专利,甚至还能得到国家奖励。泰乐信律师事务所专门负责远东知识产权的律师托马斯·帕特洛赫说:“(中国)许多专利申请毫无意义,或者根本没什么发明创造价值。”为展示创新能力,中国企业只求数量不求质量。这不仅造成浪费,也阻碍竞争。越来越多外国企业发现自己纠缠在专利的灌木丛中。
就像几乎所有东西一样,专利申请在华蓬勃发展。2011年中国首次成为全球递交专利申请数量最多的国家。但大幅上升的专利申请中,只有部分与增加创造力有关。
2008年中国出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出到2020年每年注册200万个专利。北京攻势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展示,中国不再是“世界工厂”和“山寨王国”。外国专家认为目前做法适得其反。德国经济亚太委员会发言人布鲁德穆勒说,企业的专利申请更需质量。更多专利申请并不代表中国真正的创新能力。
中国LED产业专利现状
LED产业市场广泛,前景光明,再加上政府的大力扶持,我国LED产业这几年得到了蓬勃的发展。而中国LED产业缺乏创新,缺乏核心专利,不得不面临严峻的专利纠纷问题。如果单从数量看,我国拥有的LED专利数量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大致与德国相当,但其中有相当数量的实用新型专利。何为实用新型专利,百度解释如下: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它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办法加以保护。
①关于实用新型,有些国家并没有将其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对象,而是将其放在发明专利中予以保护。另外有些国家,实用新型则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客体,这种实用新型则主要是指小发明。
国家之所以保护实用新型,目的在于鼓励低成本、研制周期短的小发明的创造,更快的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②《巴黎公约》没有规定实用新型的概念,但规定实用新型享有发明专利的利益。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协议》也没有单独规定实用新型这一专利类型。
中国《专利法》明确将实用新型作为专利保护的对象之一,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是指: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在技术水平上低于发明专利。
原来我们很多企业的实用新型专利只是个“小发明”而已。专利战略并不可怕,这是一种游戏规则,中国LED企业应该增强信心。目前,全球LED领域专利很多,但真正能对其他企业构成威胁的专利并不多,如日亚化学,可以查到的专利数千件,但真正用到产品生产上的核心专利不外乎蓝光激发荧光粉转化为白光技术、P型激活技术、低温过渡层技术等。因此专利的质量比数量更重要,我们LED企业不能只能拼专利数量,不能只“实用新型”。中国LED企业只需在某几项核心单元技术上进行原始创新,就有机会参与未来LED国际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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