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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兰微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1月15日,士兰微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2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248,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60,000,0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03号)。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416,071,845元,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664,071,845元。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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