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投诉
订阅
纠错
加入自媒体

“安璨恋”:一路走来的风风雨雨

  璨圆指出,这次私募用途,为充实营运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或购置机器设备,因应公司长期发展资金需求,除可强化财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也可提升产业地位与长期竞争力。

  “安璨恋”获经济部点头

  首宗陆资参股台湾LED投资案,可望过关!据悉,工业局针对三安入股璨圆,已经召开关键技术小组会议,作出赞成投资的意见,并在7月底将审查意见送交投审会,官员说,最快本(8)月投资审议委员会即可通过。

  去年11月,璨圆宣布预定以每股19.6元、总金额上限不超过23.52亿元价格,发行1.2亿股的私募股份,引进厦门三安光电集团资金。璨圆增资后股本约60.16亿元,届时三安持股璨圆达19.9%,成单一最大法人股东,持股比重将高于目前最大法人股东日本三井的15%。

  这项参股案宣布后,震惊国内LED产业界,一度引起部分业界反弹,不过璨圆、三安在今年2月正式向经济部递件申请。

  审查逾6个月的三安投资璨圆案,由于审查速度缓慢,一度让外界以为遭到否决的机率相当高。经济部官员表示,审查时间较久,主要是有相当多细节需要厘清,包括三安爆发财务不清与公司治理混乱等,都必要要求厂商再补件说明,另双方产业合作的具体方向,也都要一一说明。

  例如,三安资金挹注后,璨圆如何使用?两者在大陆市场该如何分工?再加上外界有反对声音,三安与璨圆需要提出更强而有力理由,证明双方合作是利大于弊。

  由于三安将成为璨圆最大单一股东,因此,工业局也要求三安承诺,未来不得介入灿圆的经营团队,即不得指派担任总经理,财务长、执行长等职位。

  据悉,工业局7月底已完成审查,并做出不反对的立场,并已将意见回覆给投审会,预计本月的投资审议委员会可望顺利排入议程通过,如此一来,将成为首宗陆资参股LED案。
 

<上一页  1  2  3  4  
声明: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OFweek观点。刊用本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翻译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发表评论

0条评论,0人参与

请输入评论内容...

请输入评论/评论长度6~500个字

您提交的评论过于频繁,请输入验证码继续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

半导体照明 猎头职位 更多
文章纠错
x
*文字标题:
*纠错内容:
联系邮箱:
*验 证 码: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2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