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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行业“十月风雨”后能否见彩虹?

  佛山照明"515"案延后 转型LED是否晚矣(二)

  亡羊而补牢,对于佛山照明来说却是为时已晚。继515名股民向佛山照明提起诉讼后,该事件仍在持续发酵。股民投诉加上刚刚经历高层大震荡使得佛山照明陷入了内忧外患的格局中,这样的结果也让佛山照明或将失去向LED照明转型的良机。

  索赔金额或超2亿元

  佛山照明公告显示,目前已有515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佛山照明提起民事诉讼,索赔金额为7343万元及8.2万港元。对此,据原告代理律师之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表示,目前他正在准备第四批股民诉讼材料,将于本月下旬提交法院。他称,按照目前的诉讼人数和索赔金额来推算,最终的原告人数可能超2000人,索赔金额可能突破2亿元。

  对此,有业内专家指出,目前照明行业正在向LED照明转型,而LED照明一直身处利润红海,使得去年一大批照明企业因此而倒闭,一大批因政府的救助得以生存。这个时候佛山照明爆发投资者集体诉讼,无疑会使企业在LED照明转型中雪上加霜。佛山照明董事会秘书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并未作过多表示,仅称目前公司处理方式就是应诉,至于后续的举措将会以公告的形式发布。

  不过,这种躲避式的回应似乎暴露了佛山照明的焦虑心态。因为按照以往的惯例,佛山照明胜诉的概率几乎为零。据了解,在过去的近十年间,约有1.5万名股民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9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约15亿元,这些案件绝大部分原告最终以调解或判决方式获得全部或大部分损失。此外,佛山照明已被证监会处罚认定存在违规事实,在厉健看来,这将使得佛山照明胜诉的概率一落千丈。

  佛山照明拒绝调解

  此案代理律师之一,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修蛟称,本案中有其他律师曾试图与佛山照明调解,但佛山照明以不符合赔偿条件为由拒绝调解,不同意赔偿。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佛山照明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行为已被证监会处罚认定,投资者损失证据充分,股民获赔几率大。”厉健说。

  佛山照明董秘办回应称,对于公司虚假陈述的原因及后续安排,没什么要说的,一切以公司公告为准。佛山照明公告表示,将积极参加诉讼,并依法按照规定及时披露案件进展情况。因案件未开始审理,目前还无法确定诉讼案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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