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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照明内斗升级“独角戏”吴长江被指涉嫌“三宗罪”

  雷士照明账务存重大风险 吴长江被指恶意造谣

  德豪润达持有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普通股845,746,000股,占其已发行普通股的27.03%,为其第一大股东。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原名“重庆雷士实业有限公司”,今年6月更为现名,以下简称“重庆雷士”)为雷士照明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雷士照明于2014年8月8日召开的董事会免去吴长江的雷士照明CEO职务并接管了重庆雷士的公司公章及银行账户。近日,德豪润达接雷士照明董事会通报,重庆雷士接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通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应雷士照明董事会请求冻结清理重庆雷士的银行账户资金过程中,发现重大风险事项:由于吴长江等原重庆雷士管理层在任时的重大违规担保事项,将有可能为重庆雷士带来巨额经济损失。

  德豪润达称,公司为雷士照明的第一大股东,截止目前,公司对雷士照明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16.17亿元。鉴于上述风险事项将有可能为雷士照明带来巨额经济损失,公司将根据事件进展评估对公司投资的影响,并严格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计处理。根据公司测算,如果雷士照明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损失1.642亿元,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最大损失金额约为4,438万元。经咨询律师,因银行在操作上述重庆雷士担保事项中存在违规行为,重庆雷士会通过司法途径向相关各方主张自身的合法权利,损失是否会发生尚存在不确定性。

  德豪润达还称,公司坚决支持雷士照明董事会、股东大会罢免吴长江的职务,坚决支持雷士照明为减少和挽回公司损失所采取的各项行动。吴长江身为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然拒绝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违反公司章程、严重违背了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操守,丧失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

  德豪润达称,吴长江为掩盖自身的违法犯罪行为,拒绝雷士照明董事会对重庆雷士的合法接管,非法窃据重庆雷士,拼命销毁相关违法犯罪证据。为达到把水搅混的目的,通过自媒体(如微博)及煽动部分不明真相的公众传媒散布对德豪润达及德豪润达董事长兼雷士照明董事长、临时CEO的王冬雷的不实言论,歪曲事实、颠倒黑白,严重损害了公司及王冬雷的声誉。公司及王冬雷保留对相关人员及媒体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公司认为,雷士照明董事会之前采取的罢免吴长江、接管重庆雷士等一系列举措都是必要且合理的,避免了吴长江进一步掏空雷士照明上市公司,维护了雷士照明公司及雷士照明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两个月后见分晓 孰对孰错自有事实说话

  雷士照明表示,为了加强公司的日常管理,并确保公司持续顺利运营,改进对业务的管理监督和管控,已设立一个下属运营委员会,由公司及经销商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包括王冬雷及王晓波等12人。

  同时已设立一个独立调查委员会,以推进调查前任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吴长江,以及今年8月8日被董事会撤职的前任副总裁的所谓的不法行为造成的潜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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