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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风波续一】吴长江:只有我在乎雷士的前途!

    911日上午九点,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媒体通气会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以及媒体代表等共60多人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就最近及当前雷士事件进行事实和法律方面的通报和说明。

本次会议主要内容有:一是吴长江就今年88日以来的雷士风波进行事实陈述;二是吴长江法律顾问熊智对雷士风波进行法律解析。

会上,吴长江就近期雷士风波事件所涉及到的经营管理权商标使用权雷士控股”“赌博欠债等一系列问题做了通报

一、针对赌博欠债问题

  吴长江认为,这纯粹是王冬雷对其个人形象的恶意诋毁!他表示,要是真如王冬雷所说的,欠那么多赌债,可能自己早就被黑社会追杀,死于非命了。

  二、针对商标使用权问题

  吴长江认为,王冬雷公开指责其私下许可其他公司使用雷士照明商标构成关联交易,这是明显的构陷。

  他表示,商标许可是由商标权利人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公司)做为许可方作出的经营行为。自己作为惠州公司董事长,对惠州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依法享有相应权利,这也其职责。而且这些公司获取的商标许可是有偿的,早在2008年和2009年就已经开始。现在只是经营管理行为下的一种合法递延。这些早就有公告,王冬雷2012年以后才参与到雷士控股里来,其如此恶意歪曲事实,是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

  三、针对经营管理权问题

  吴长江表示,雷士照明是自己从无到有一步一个脚印创立起来的,任何时候都不会抛弃她,且不会放弃雷士控股。同时,吴称王冬雷现今的做法是釜底抽薪,并表示当初与王冬雷的合作为引狼入室

  20121225日,吴长江与王冬雷在《协议》里清清楚楚地约定。换股后,互不干涉对方的经营管理,在雷士照明中有关董事、董事长、总裁和管理层的提名,以及在运营管理和战略、规划等决策上,王冬雷及德豪润达公司应当同意并支持吴长江的建议、提议并最终提交有关股东大会、董事会表决。相应地,吴长江亦在德豪润达的经营管理上同意并支持王冬雷的意见,保证二公司利益的平稳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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