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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照明企业IPO心酸路 为了上市也是蛮拼的

  招股说明书介绍,木林森主要专注于 LED 封装及应用产品的研发、设计及生产。产品包括Lamp LED、SMD LED 、Display 和LED 应用产品(显示屏、室内外照明灯及灯饰)。下设支架、显示屏等多个事业部。为了给上市扫清障碍,消除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木林森自2010年开始陆续注销、转让和兼并了一系列公司。这些公司大多成立于2003年至2005年期间。但有一家名叫倍森的公司却格外显眼。这家全称中山市倍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8日,成立之时正值木林森大规模注销、转让关联、同业竞争公司之时,而这一家倍森公司也在成立不到4个月后就被转让掉了。资料显示,倍森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600万元,主要业务是LED应用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与木林森明显存在同业竞争。成立时股东为两位自然人,其中一位是木林森的实际控制人孙清焕,持有倍森55%的股权,而另一位是自然人晏冠清,持有倍森45%的股权。2010年4月23日,孙清焕将持有的55%倍森股权转让给晏冠林的妻子刘志兰。而至此,表面上看,木林森和倍森已经没有任何关系。

  不过,知情人士王先生却向《上市公司价值线》表示,晏冠清其实是木林森公司的副总经理,倍森公司原来是木林森公司的显示屏事业部。王先生进一步称,倍森公司的厂址在中山市五桂山长命水工业园,而这一地块使用权目前也仍属于木林森公司。笔者查阅木林森招股说明书了解到,2009年12月,木林森公司确实在中山市五桂山龙石村购得3689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长命水工业园正是属于龙石村范围。而倍森公司至今还在包括LED环球在线网站在内的多家专业网站宣称自己是木林森的显示屏事业部,成立于1997年,甚至在资质荣誉一栏采用木林森公司的相关证书用于自己的推广。

  那么,倍森电子目前的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晏冠林又是否如王先生如说是木林森的副总呢?笔者在中山市发改局今年2月下发的一个2011年中山市企业对科研成果转化项目的需求情况表中发现,木林森公司有三项技术成果需转化,需投资资金5000万,而联系人正是晏冠林。另外,2008年度中山市产学研现状调查汇总表中,晏冠林也以木林森公司联系人的身份出现其中。甚至2006年,科技部发布的863计划“半导体照明工程”重大项目课题初审公告中,木林森公司的联系人就是晏冠林。知情人士王先生更是向笔者出示了一份2009年9月出版的郴州日报,其中一篇《乡音出项目,乡情变财富》的文章介绍,木林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晏冠林,有意对安仁县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边注销兼并,一边却做着另一种资本的腾挪,木林森公司的上市之初似乎就充满了隐瞒和不确定。市场人士称,证监会目前对IPO审查日益严格,尤其关注企业是否隐瞒重大相关事实,看来木林森有必要把和倍森公司关系好好讲清楚。

  结语:致那些还在上市路上奔走的LED企业

  除此以外,截至2014年10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623家,其中,已过会33家,未过会590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566家,中止审查企业24家。

  根据证监会10月11日公布的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及申请企业情况,原先处于“中止审查”状态的惠州元晖光电、欧普照明、深圳市丽晶光电审核状态显示为“已受理”,而LED电源厂湖南艾华集团、英飞特电子(杭州)仍处于“中止审查”状态。

  原本笔者认为,在获准上市前那些流言蜚语在上市后就会停止,但是,企业上市真的可谓是一把双刃剑,在获取巨大资金的时候,还要让企业透明化,这样的情况下,让企业之前藏着的各种问题逐渐被大家了解,这种情况对企业也是不利的,让企业日后的发展也在不轻易间蒙上了一层阴影。希望众多选择上市来募集资金的企业在做好自己后,再选择这条让人不断揭短的艰难之路,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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