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调查杀“回马枪” 国内LED照明企业何时“觉醒”
今年2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正式对部分LED产品及其同类组件启动337调查。涉案产品包括LED灯泡以及LED芯片等。此次337调查决定启动的起因为2014年1月12日,Cree公司指控美国进口以及美国国内市场销售的部分发光二极管(LED)产品及其同类组件侵犯了其专利权,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申请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排除令和禁止令。
美国ITC最终确定的本案起诉方除了Feit电子公司、美国Unity Microelectronics有限公司之外,还有两家中国LED企业,分别是中国厦门Feit电子公司以及台湾东贝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据小编了解,美国对中国LED产品启动337调查并不是第一次。早在2008年就有6家大陆LED照明企业被控涉嫌专利侵权,其中4分之3是深圳企业;2012被调查的中国LED照明企业上升为13家。
中国LED照明企业为何难以“走出去”?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司长黄庆曾表示,尽管近年来我国LED照明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升,但积累仍然非常薄弱,当前的海外LED专利布局还远远不能满足企业“走出去”的需求。
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前后国内LED专利申请数量上已经超过了日、美、韩三国,2012年甚至高达10343项。中国LED照明产业专利虽多,但含金量不足,主要集中在外观等设计领域,核心专利占比非常小,因此国内LED照明企业的专利话语权很小。
而LED企业一旦在海外遭遇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将面临非常高的维权成本。此外,中国企业在海外面临的知识产权挑战也不限于诉讼,技术标准中的专利、技术引进或专利许可过程等都在考验企业应对知识产权问题的能力。可见,专利以及知识产权缺失的尴尬正是中国LED照明企业难以“走出去”的主要原因之一。
“337调查”倒逼中国LED照明企业提高维权能力
据了解,十几年前“337调查”曾经使一些中国企业束手无策。当年,刚刚“走出去”的一些企业,对于知识产权规则并不熟悉,对于如何运用知识产权进行市场竞争更摸不着门。于是,面对美国“337调查”,一些中国企业不敢应诉,错失良机,失去了美国市场。因为按照“337调查”的规则,不应诉即意味着败诉。在这个过程中,吃了苦头的中国企业还真不少。这也倒逼了中国LED照明企业提高维权能力,随着时间的推移,善于学习的中国企业逐渐学会了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本领,勇于直面“337调查”的中国企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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