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和职工代表监事
15日,南大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同意选举茅炳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1)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同意选举王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2)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茅炳荣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四名非独立董事和四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茅炳荣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王萍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王萍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茅炳荣先生和王萍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及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附件 1: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茅炳荣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2018年1月进入公司工作,现任工程部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茅炳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附件 2: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萍女士,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2000年8月进入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国内市场总监,现任采购服务中心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4,120 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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