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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光电:风雨中的LED“大佬” 还能安好多久?

  据起诉书描述,李兴华和李旭亮结识,是在2007年年中。当时李兴华前往东莞考察,到访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当时勤上光电筹谋上市,一旦入股,即可在上市后变现退出。

  起诉书称:李兴华帮助勤上光电主要有两种形式。他利用自己厅长身份,在多个场合公开点名勤上光电以示肯定。这种做法提高了勤上光电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而在讨论科技项目资金投向时,他主持并主导会议方向,以利于勤上光电获得扶持资金。

  同样据指控:为感谢李兴华,李旭亮行贿的股权分别来自两家公司。

  证据材料显示:李旭亮承诺以每股3万元的低价给李兴华配发35万股勤上光电原始股,并签订了购股协议。当时勤上光电内部员工配股的价格为每股5万元,市场价则为每股6.5万元。

  李旭亮证言称,自己垫付了李兴华购买原始股的105万元,并称李兴华购买原始股的款项可待公司上市将股票变现后再支付。虽然本案最后没有提出对李旭亮做出怎样的处罚,但是因勤上光电涉及李兴华案,对企业的影响也是存在隐藏的危机。

  总结

  除了以上接连不断的外部冲击,在原本是愚人节的4月1日,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了人事变动的公告,公告显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03 月 31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李保亭的书面辞职申请,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因此,勤上内部稳定也在业内人士心中留下了质疑的种子。

  当下的勤上光电,因为消息纰漏的问题,为以后的发展背上了巨大的包袱,而且范围有多大,尚不可知!外加大股东涉案嫌疑,和一个2003年便加入勤上的老人离开,颇有屋漏偏逢连夜雨的感觉。

  从涉嫌造假到”谣传“面临退市,从人事地震到副总辞职,再从涉及李兴华案到后续诉讼开始,勤上光电还将面临什么考验?他又将如何度过一道一道的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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