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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光电人事“大地震” 动机“不纯”?

  致歉会“打太极”

  因“虚假陈述”被广东证监局处罚,勤上光电于16日下午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召开致歉会。

  不少投资者在平台上就媒体报道的投资者索赔一事向该公司高管提问。对此问题,勤上光电董事长、总经理李旭亮统一回复为: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相关信息,关于诉讼索赔的问题,公司会依法处理。然而对于是否会对因虚假陈述受损的投资者进行赔偿,公司避而不谈。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告诉记者,此前已有不少股民咨询勤上光电索赔事宜,处罚决定书的正式下发,意味着股民起诉勤上光电的序幕正被拉开。

  谢良表示经初步分析,截止2013年2月22日仍持有勤上光电或在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25日买入且在其后卖出或持有勤上光电的受损投资者或可依法要求勤上光电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受勤上光电虚假陈述影响而遭受损失的股民可依据处罚决定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勤上光电5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5月12日收到广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认定勤上光电存在三项违法事实,涉及内幕交易未披露、内销客户未披露等,关联交易金额约达7852万元。至此,勤上光电造假上市传闻终于尘埃落定。

  人事“大地震” 目的“不纯”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勤上光电”)6月16日晚间公告透露,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旭亮、副董事长黄冠志、董事梁金成和副总经理祝炳忠已于当天辞职。

  据公告,李旭亮、黄冠志、梁金成和祝炳忠均因个人原因向勤上光电提出辞职申请,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位接近勤上光电的业内人士透露,上述四位高管集体辞职,或与勤上光电酝酿资本运作有关。由于此前,勤上光电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书》。根据处罚书,由于没有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等原因,勤上光电被罚款40万元;对李旭亮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黄冠志等三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祝炳忠等三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为了不影响其的资本运作,让其方案顺利获得政府审批,也许辞职才是不失为一种曲线救国的良策。

  也许证监会的罚款只是推迟了整合的进度,但并不会影响公司的资本的运转计划,此次曲线策略究竟能带来什么?勤上光电到底是收购别人还是被收购呢?小编将会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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