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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股权争霸悬疑案:八大疑点直击 谁露了狐狸尾巴

  8月11日下午,雷士照明原董事长吴长江与雷士照明现任董事长、德豪润达公司董事长王冬雷分别在重庆、北京两地召开新闻发布会,隔空对垒。吴长江回应自己缘何在8月8日被董事会罢免首席执行官一职以及与王冬雷的恩仇录;而王冬雷回应吴长江对其利用上市公司进行不正当关联交易的指责。

  原本的公司内部事件,到现在人竟皆知,两场发布会虽各有回应,再加上发布会之前几位事件关键人物对各大媒体采访回应,OFweek半导体照明网小编将这些回应总结在一起发现依旧没有一个结论,只是让原本就迷雾重重的事件,更加混乱了众人的视听和判断。现在就时候采访回应以及发布会中的八大争执重点,笔者进行简单总结分析。

  疑点一:双方的关联交易

  王冬雷:吴长江授权三家关联公司使用雷士照明品牌20年,现有董事会的多数成员之前不知悉所谓许可协议的存在。

  吴长江:自己的关联公司公告过,每年上交使用费,授权三家关联公司使用雷士照明品牌,是保护雷士照明被别人乱搞。我也查王冬雷,他的关联公司是广东运营中心,这个中心一年2个亿的销售收入,王冬雷是这个中心的大股东,这是违规的。是谁在掏空公司?是谁在做关联交易?谁在歪曲事实,明眼人都知道。

  吴长江律师赵一方:雷士照明商标使用权归属惠州雷士照明公司,作为公司法人吴长江有权做出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异议没法律依据,授权使用商标是公司日常行为。

  疑点二: 2012年到底谁救了谁

  2012年的最后几天,一直持续到新年的前几个月,LED行业内最为人津津乐道的莫过于德豪润达和雷士照明的那些事。2012年整整一年,雷士照明都活跃在人们的视野中,投资人和创始人的纠葛纷争最终以创始人吴长江的“落败”收场,但是在消停了不久之后,雷士照明再次重磅出击震惊同行。12月26日,德豪润达发布公告称其旗下全资子公司香港德豪润达与雷士照明主要股东之一.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拟向受让其持有的雷士照明3.73亿股普通股(连同股息权利),占雷士照明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1.81%,交易价格2.55港元/股,交易金额9.51亿港元,加上在此前,德豪润达已经潜伏港交所通过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购入了占雷士照明普通股总数8.24%的股票,德豪润达一举占得了雷士照明的20.05%,成为雷士照明的第一大股东。

  随着德豪润达的悄然入局,雷士照明内部的势力在潜移默化中发生了改变,交易完成之后,德豪润达与吴长江拥有雷士照明近27%的股权,这一比例已经接近赛富投资和施耐德两家持有的股份。吴长江貌似拱手相让了雷士照明第一大控股股东的位置,但是实际上又通过与德豪润达的交易继续对雷士照明掌握一定的控制力。这一行动在人看来也是吴长江借助德豪润达的力量,从新找回对雷士照明控制权的手段。果不其然,在2013年的6月初,吴长江重回雷士照明董事会,历时一年,重执帅印,历经几番周折,其中德豪润达的入驻可谓起来关键的作用。

  王冬雷:参股雷士照明的时候,吴长江是个快破产的人,我救了吴长江,我知道他和阎炎的矛盾,但当时他跟我做了很多解释,另外我也考虑两家公司可高度互补,而且在商业模式下,我和吴长江进行了高度利益捆绑,所以就参股了。而且吴长江也答应我,不再做关联交易,但结果是吴长江不断增加和扩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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