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股权争霸悬疑案:八大疑点直击 谁露了狐狸尾巴
吴长江:2012年的交易,是我救了他。当时德豪润达一直财务状况很差,一位德豪润达的原高管给我说,如果没有2012年的合作,德豪润达会崩盘的。我们是换股,不是他掏钱买。“当时,王冬雷给他妈妈打电话,说德豪润达终于死不了了”。
疑点三:关于互相动用武力
王冬雷:吴长江找了几十名不明身份的人,将万州工厂新聘请的员工打伤。当地政府以维稳名义,让我们退出来。我不明白,上市公司作为自己资产的合法持有人,却对自己的资产无法维护。这样让我们如何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的决议必须被得到执行,这就是我要的结果,否则这不是一个法治社会。
吴长江:在万州我们只是加强安保,都是正规保安,不是社会闲散人员。
在8月8号董事会召开期间,董事会没开完,王冬雷的人就进来抢夺公章,我当时正在打电话。王冬雷的人将我的助理和司机打伤。警察来了之后,我和王冬雷单独面谈,我跟他说,我们之间斗资本,我输给你心甘情愿,但我没想到他会用这种下三滥的方式处理问题。我警告他,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疑点四:阎焱与王冬雷同谋
王冬雷:这是吴长江在“泼脏水”。
吴长江:阎焱与德豪润达是一伙的。
阎焱:吴长江的话不可信,自己早已不参与雷士照明的事。
疑点五:关于双方私密协议
笔者找到在之前对吴长江的访问中,吴长江曾说过的这样一份协议,当时在蜜月期的他表示“为双方牵线的是雷士照明的一位老员工,当时他已任德豪润达副总经理。我和德豪润达是一个换股交易,德豪润达成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东,我成为德豪润达第二大股东,当时迫切需要这样一个合作伙伴,没有仔细调查王冬雷。在换股之前,我们签了一份细则非常详细的协议,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其中包括由我来担任雷士照明的董事长、由我掌控包括总裁在内的人事任免权利、在雷士照明的董事会获得的席位的数量、在德豪润达出任董事、我不干涉德豪润达的运营、王冬雷不干涉雷士照明的事务、股权转让的步骤等等,但王冬雷后来的行为违背了这份协议的内容,我是德豪润达二股东,到现在一个董事席位都没有。” 笔者还了解到如果有需要,吴长江将在认为合适的时机公开这份协议。
王冬雷:有关私密协议:我和吴有过君子约定,意在对双方的工作进行支持,但一个明确的前提条件是不能损坏股东的利益;二,这个协议的有效期是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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