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企业“疯啃”员工持股计划:小心有“雷”
当然,就目前的股市税收政策来说,确实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最明显的就是红利税的征收严重扭曲了股市价值投资理念,造成中国股市出现“上市公司分红越多,投资者损失越大”的尴尬局面。因此,中国股市理应尽快取消红利税,但它面向的应该是A股市场上的广大投资者,而不只是员工持股计划。如果试图从一开始就让员工持股计划拥有特殊利益,把员工持股计划凌驾于投资者之上,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妥当的。
一大波LED企业来袭
员工持股计划并非“新生事物”。证监会2012年8月就发布了《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当年9月,广汇能源就成为《管理办法》出台后第一个吃“螃蟹”者。此后,与广汇能源相类似的以信托为“载体”的员工持股计划,并收到一定成效。
虽然上市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各不相同,有的是形势所迫。而有的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更多是为了“股权激励”。相对于正常程序的股权激励须考核业绩,员工持股计划并没有业绩考核上的高门槛,其操作起来更为方便,但却能与股权激励一样达到同样的“激励”相关人员的效果。因此,在《指导意见》出台不久,一批LED上市公司就开始重员工持股计划而轻股权激励计划。
8月13日,停牌一周的三安光电推出了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3.08亿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
据其公告显示,出资参加此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共有979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1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员工分别出资6430万元、2.43亿元,比例分别为20.87%和79.13%。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鑫众1号集合计划中的次级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
此次鑫众1号集合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三安光电股票,份额上限为9.3亿份,按照2:1的比例设立优先份额和次级份额,三安光电控股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为鑫众1号集合计划中优先份额的权益实现提供担保。据测算,鑫众1号集合计划所能购买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为6568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2.74%。
值得一提的是,鑫众1号集合计划存续期内,优先份额按照7.4%的年基准收益率按实际存续天数优先获得收益。但是,对于次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次级份额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次级份额的跌幅可能大于市场指数跌幅。
时隔两周后,同样是LED外延芯片企业新海宜发布公告称,公司将推出1.1亿元员工持股计划,按每份1万元分为1.1万份。单个员工最低认购金额为5万元(即5份)。该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
据了解,参加此次计划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共有178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资2525万元,占比22.8%;公司其他员工出资8538万元,占比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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