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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仍在IPO“煎熬”的LED企业

  重大关联交易没有披露

  从其招股书来看,得邦照明的控股子公司东阳得邦成立于2008年7月9日,是得邦照明与飞利浦设立的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18800万元,注册资本14320万元,其中得邦照明出资10740万元,占比75%,处于控股地位,飞利浦出资3580万元,占比25%。截至2014年6月30日,东阳得邦总资产为38218.80万元,净资产为19323.18万元。相关数据显示,东阳得邦在报告期内为得邦照明贡献了不少的业绩,其中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58243.82万元,净利润为2416.05万元;201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3519.59万元,净利润1326.06万元。

  在东阳得邦成立之初时,投资双方就约定了东阳得邦的目的和范围是开发、生产紧凑型节能灯及其元器件,以供应给飞利浦或其关联公司由其在中国及国际市场独家转售和分销,并从事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需的其它经营活动,包括提供相应的售前和售后服务。从这层关系上看,得邦照明如果能够上市成功,则对于飞利浦来讲自然是件意义重大的事,毕竟得邦照明上市后,飞利浦也会水涨船高地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公司的大股东,两者属于同一个利益共同体。

  此外,在得邦照明招股书所披露的大客户名单中,飞利浦在报告期内始终为排名第一的大客户,而得邦照明对飞利浦的销售金额也是十分巨大的,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十分的高,这显示出得邦照明对飞利浦已经具有较强的依赖性。

  双方之间的交易应该属于重大关联交易,但得邦照明在披露其关联交易时,却并未将自己与飞利浦的交易算作是关联交易而予以披露,显然这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招股书披露数据存疑

  除了上面的问题外,得邦照明在披露重要数据时还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的违规情况。据招股书介绍,得邦照明的主要产品有节能灯、LED灯泡和LED室内应用灯具、照明电子产品、户外照明灯具四大类照明产品,而在介绍主要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时,其仅仅披露了节能灯、LED灯泡、LED室内灯具、LED照明电子、工程塑料产品,对于户外照明灯具的产销情况则没有进行披露。那么其户外照明灯具是否因为产销量不大而没有进行披露呢?然而记者在进行LED灯具收入分析时,发现其LED户外照明灯具的收入并不低,也在数千万元以上,且占室内灯具收入的1/4以上。对于如此大额的室外灯具产销情况,公司却不进行披露,这种行为显然令人很难理解,属于严重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得邦照明2012年至2014年6月每年LED灯具的销量都大于产量,每年不仅将所有当年生产的LED灯具销售一空,还需有大量的LED灯具的库存支撑。从这几年LED灯具一类产品销售库存缺口额度看,已经超过了2亿元。然而根据公司所披露的2011年库存商品合计看,却仅仅只有12328.66万元。显然,得邦照明提供的库存商品数据或者产销情况数据中必定有一项数据存在造假嫌疑,否则也不可能出现如此大的偏差统计结果。

  3、英飞特冲击IPO全力以赴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于7月17日向证监会报送IPO申请,此次公司拟公开发行3300万股,其中新股不超过3300万股,老股转让不超过1500万股。

  据英飞特8月1日发布的预披露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主要从事LED驱动电源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此次拟公开发行3300万股,其中新股不超过3300万股,老股转让不超过1500万股。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90646.26万元。

  较茂硕电源拥有专利优势,加之完成了IPO预披露,这令投资者对英飞特的上市及后续表现充满了憧憬,但查询招股书发现其并非想像中那样完美。应收帐款占资产比重大、税收政策变化、政府补助政策退出、分销客户合作关系变动等风险仍困扰着投资者,也关系着其二次“闯关”的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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